这名女子因为在取保候审期间怀孕,被裁定监外执行,来到居住地上海市闵行区接受社区矫正。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她在怀孕期间竟辗转找到一对无法生育孩子的夫妻,双方约定孩子一出生就立即交付给对方。2021年12月,罗某的女儿小宁(化名)出生,很快就被亲生母亲以4万元的价格送到一对陌生人手中。钱款到手后,罗某随即填补了自己信用卡欠款的窟窿。
法律后果
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罗某的行为并非因生活困难所迫的民间送养,而是拐卖亲生女儿的犯罪,随即启动了立案监督程序,通过引导公安侦查取证,夯实证据。针对罗某在监外服刑期间多次请假外出,实际外出地点与申报地点不符等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针对罗某在监外执行期间重新犯罪,闵行检察院又将线索通报至原判决单位江西省吉安市某法院,后该法院出具《收监决定书》决定对罗某收监执行。2023年5月,闵行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对罗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决,罗某因犯拐卖儿童罪,与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并罚,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
类似案例
在另一则案例中,一名18岁的少女怀孕后本打算流产,却在他人劝说下将孩子生下后以2万元价格卖掉。在这件事中,牵线搭桥的贵阳某医院医生王某等多人随后落入法网。日前,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判处王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监外执行与刑期计算
对于怀孕的妇女,怀孕的妇女犯罪并不影响定罪量刑,前期在侦查和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一般可以争取不予羁押。在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的时间应计入刑期。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一般情况下,监外执行时间是可以抵刑期的,监外执行一天即相当于在监狱服刑一天。但是出现以下特殊情况,监外执行时间不能抵用刑期: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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